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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濮阳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65人(医疗岗5)公告

2020-12-17 09:05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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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清丰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引进计划数量、管理和待遇

  (一)拟引进高学历人才65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等见附件1《2020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二)管理和待遇

  1、进入事业单位的高学历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在清丰县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2、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用为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一般聘用为八级职员(相当副科级职务),本科生一般聘用为九级职员(相当科员级职务)。

  3、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中级职称)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初级职称)以上岗位,本科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初级职称)以上岗位。

  4、对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在最低服务期限3年内给予租房补贴。本人及家庭在清丰县城区无住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免收租金;租赁其他住房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租,物业服务、水电气暖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编在职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清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采取统一考试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及相关引进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党建网(www.pyzzb.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发布。上述网站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

  (二)报名

  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00至12月30日17:00。

  2、报名网址: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0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照附件1设置的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人员及时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逐一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在报名期限内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00至12月30日19:00。

  5、报考岗位的确定: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或面谈后进入体检、考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递减、取消、调整岗位情况及笔试岗位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公布。

  6、打印笔试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初审需笔试的岗位报名人员,于2021年1月7日9:00至1月9日9: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设一门综合试卷,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疫情防控相关健康证明参加笔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笔试岗位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与免笔试的报考人员一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从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疫情防控相关健康证明;清丰县域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复审不合格、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的人员空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1、根据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疫情防控相关健康证明。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基本素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为: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成绩。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或面谈后不受比例限制,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5、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超出引进计划人数的全部进行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请2020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聘用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函询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引进工作的领导,成立2020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丰县人社局,承办具体事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2020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2020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及相关引进信息在引进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一定要密切关注引进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引进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引进公告的规定和程序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具体以网站通知、准考证等要求内容为准。报考人员在各个环节都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六)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引进过程主动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广泛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2020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0393-7219012

  监督电话:清丰县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393-7228856

  附件:1.2020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编辑:liuhen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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